2008-08-16

摩托車 - 三等交通工具

有時候我真想知道為什麼在這裡那麼多人那麼討厭摩托車。我不是說有人討厭飆車族之類,我是說法律、規則。摩托車好像是一種三等的交通工具,千萬不可以跟高貴的汽車上同樣的路。這裡確定沒有皇帝嗎?

最近碰到一些舊報紙,發現自由時報的一個標題:“重型機車違規多,恐怕路權被收回”。朋友們,你們是什麼外星人?什麼時候才從天空掉下來?這裡是台灣,在這裡你每天可以看到每一種交通工具不少次違規!

在我住的附近比較少看得到紅牌或黃牌,也很少看到他們違規,但是天天都看得到汽車做許多不該做的事。請問,汽車什麼時候才不可以上路呢?如果我的學生出車禍,大部分的時候原因是:被汽車撞到。(自己騎機車,汽車司機沒有注意)

我真懷疑某些人活在什麼世界,因為不可能是我生活的這個星球。來吧,拿掉所謂的“路權”!像之前一樣,讓一台2000cc的摩托車跟腳踏車一樣!反正,都是兩個輪子,所以差不多吧!但是只要有裝四個輪子,600cc的玩具引擎或舊的1200cc的咳嗽冒煙機就變成一個高貴的高級交通工具,可以停室內停車場,可以進校園,可不用在每個交流道環球一次,可上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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